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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3、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每位师傅带一位徒弟;若确实需要增加,

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最多不能超过 2 人(其津贴亦享受两份);

 

而每个徒弟只能选择一位师傅 ,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同的时段内更换
师傅。

4、各公司将已经双方同意的师徒对子进行登记,并签定《师徒培训协议

书》(见附件一),组织师徒签约仪式,将协议书送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 师徒协议 培训的考核及奖励

1、为拉动带教的动力,在师徒培训中,根据培训期限的长短、综合考核

(理论+实践操作等)验收评定的等级等,一次性分别发给师傅、徒弟相应
的总经理津贴及总经理奖学金。

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培养期限

验收评级

奖励额度(元/

人)

备注

师傅

徒弟

1

协议期提前

优秀出徒

3000

800

至少提前 30 天

2

正常协议期

合格出徒

2000

500

3

协议期延后

延期出徒

1000

300

最多延后 30 天

4

不予出徒

200

50

备注:各公司可设置专项基金(总经理津贴、奖学金),由该项基金支付。

2、师徒协议期满,各公司应按照协议中确定的目标进行评价(见附件

二、附件三),主要考核学员学习后技能提高、行为改变程度、目标实现程度、
师傅教学方法等内容。对学习认真、考核成绩优秀的师傅、徒弟创造更多外培

机会,并作为当事人岗位、薪酬调整时的业绩参考;对在开展结对活动中表

” “

现突出的师傅和徒弟,授予 优秀导师 和 好学徒 称号,并组织交流活动 ,

分享传承带教经验。

3、在师傅带徒弟期间,如徒弟发生工伤费用大于 300 元(不含 300

元)以上的工伤事故,则取消相应的奖励。
七、实施时间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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