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3、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每位师傅带一位徒弟;若确实需要增加,
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但最多不能超过 2 人(其津贴亦享受两份);
而每个徒弟只能选择一位师傅 ,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同的时段内更换
师傅。
4、各公司将已经双方同意的师徒对子进行登记,并签定《师徒培训协议
书》(见附件一),组织师徒签约仪式,将协议书送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
”
六、 师徒协议 培训的考核及奖励
1、为拉动带教的动力,在师徒培训中,根据培训期限的长短、综合考核
(理论+实践操作等)验收评定的等级等,一次性分别发给师傅、徒弟相应
的总经理津贴及总经理奖学金。
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培养期限
验收评级
奖励额度(元/
人)
备注
师傅
徒弟
1
协议期提前
优秀出徒
3000
800
至少提前 30 天
2
正常协议期
合格出徒
2000
500
3
协议期延后
延期出徒
1000
300
最多延后 30 天
4
不予出徒
200
50
备注:各公司可设置专项基金(总经理津贴、奖学金),由该项基金支付。
2、师徒协议期满,各公司应按照协议中确定的目标进行评价(见附件
二、附件三),主要考核学员学习后技能提高、行为改变程度、目标实现程度、
师傅教学方法等内容。对学习认真、考核成绩优秀的师傅、徒弟创造更多外培
机会,并作为当事人岗位、薪酬调整时的业绩参考;对在开展结对活动中表
“
” “
”
现突出的师傅和徒弟,授予 优秀导师 和 好学徒 称号,并组织交流活动 ,
分享传承带教经验。
3、在师傅带徒弟期间,如徒弟发生工伤费用大于 300 元(不含 300
元)以上的工伤事故,则取消相应的奖励。
七、实施时间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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