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机构、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其所属机构
20
省
包括自治区、直辖市
40
市、地区
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直辖市辖区(县)
50
县
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旗)、旗、县级
市
60
街道、镇、乡
70
居民、村民委员
会
90
其他
出现一些特殊情形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
”
“
”
隶属于 中央 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 其他 。
省属以下的企业办的企业,其隶属关系与企业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
”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在外省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 其他 。
“
非国有单位可填写 90”。
(六)行业类别
是根据企业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根据各单位的主要业务活
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3 位(1 位字母
加 2 位数字)行业大类代码。军工企业兼生产民品的,即使目前企业的民品产值大于军工
产值,但军工企业的生产方向并未改变,按军工生产的性质划分行业并填写行业大类代
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代码
类别名称
门类
大类
B
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开采辅助活动
12
其他采矿业
C
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