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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资

2、 总部助理部长以上职员(市场本部及下属部门除外)

3、 总经办、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计部、物料供应部所有职员

4、 研究部、工业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生产

部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职员

技术系列

研究部、工资设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市场推广

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营销系列

1、 市场本部及下属市场管理部、行业销售部、市场推广部、销售计划

部、客户服务部所有职员

2、 驻外机构所有职员(含经理、财务经理等)

四、工资计算方法

4.1 工资计算工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补杂项目-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工资标准×固定工资系数之和

浮动工资=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

        =工资标准×浮动工资系数之和

4.2 工资标准的确定:

    根据职员所属的工资系列\职务,确定职员薪级.再根据职员薪级,确定对应的工资标准。参

见《职员职务-薪级对照表》、《职员薪级表》。

4.3;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的标准系数设定:

设工资标准为 1,;固定工资标准系数为 A,其中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

疗补贴标准系数为别为 A1、A2、A3、A4,A=A1+A2+A3+A4。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为 B,其中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津贴标准系数分别

为 B1、B2、B3、B4,B= B1+B2+B3+B4。

以上系数的标准设定说明如下表 4-1:

表 4-1:工资项目标准系数高级定

工 资

系列

固定工资标准系数(A)

浮动工资标准系数(B)

合计

基 本

工 资

( A1

技 能

工资

( A2

住 房

补贴

( A3

医 疗

补贴

( A3

合计

考 勤

工资

( B1

绩 效

工资

( B2

效 益

工资

( B3

项 目

工资

( B4

行 政

0.7

0.2

0.4

0.08

0.02

0.3

0.1

0.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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