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如有一个签单客户,则不执行该条的任何扣款。
二、管理条例
2.1.规章管理制度
2.1.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1.2. 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2.1.3. 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
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 500 元;
2.1.4. 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 10000 元;
2.1.5. 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2.1.6. 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迟到一次 50 元。月迟到
超过 3 次者底薪、提成减半。
2.1.7. 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旷工早退者,同第 6 条;
2.1.8. 每月休息 3 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 3 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
2.1.9. 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 20 元;如有异
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2.1.10. 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
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
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2.1.11.
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2.1.12. 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2.1.13. 不得私自承诺客户权限外打折,降价,一经发现,罚款最低 500 元,底薪、提成减
半。底薪、提成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