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
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7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6 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销售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
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做好市场调查以及产品的采购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
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
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
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每月中
旬支付工资薪水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工作时间满 8 小时,以
及做好本分工作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 1200 元,试用期为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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