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
第二条 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
(熟练)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熟练)期
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
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 3 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
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三条 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
1. 劳动时间:每周实行 日工作制,每日为 小时制,每月
预计加班 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2. 劳动报酬:(1) 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根据乙
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月工资 元。
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 元至 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
月工资停工连续 天以上,或月累计 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
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 %
赔偿乙方损失。(2) 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
定。双方可另外协商资金发放办法金额 。(3) 加班工资:法定节
日为 %。公休假日和平时为 %。从事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
工作的,每班发给 元作为夜餐津贴。
3.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