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
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
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
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
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
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
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
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1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