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开服务。公开股务规章制度和服务结果,公开收费标准,设
立服务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
二、职业介绍服务范围
职业介绍机构在以下范围内,开展对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服务
活动:
1
.信息服务。包括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信息交流与信息发布等。
2.咨询服务。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及服务咨询、职业培训信息咨询、
求职和用人咨询、个人开业咨询和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咨询等。
3.指导服务。包括职业能力测试评估、职业分析与评价、职业生涯
设计、求职及用人观念和方法指导等。
4.介绍服务。包括求职和用人面谈、介绍就业和推荐用人、举办招
聘洽谈会、引导劳动者流动就业等。
5.委托服务。包括受用人单位委托组织招聘、受求职人员委托存放
档案,以及受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及有关职业
培训和社会保险等事务。6。管理服务。包括就业登记、单位用人备案、
职业介绍服务中的争议处理、协助进行劳动力市场监督检查、协助
组织和管理劳动者流动就业等。
三、职业介绍服务程序
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进入职业介绍机构以后,职业介绍机构按以
下基本程序提供服务:(一)接待登记
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和招聘人员,职业介绍
工作人员应要求他们进行就业登记或用人登记。随后,根据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