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员工的挑选。
公司成立招聘组负责对人员的筛选,至少由 3 人组成,分别来自人事、用人部门、公
司领导或聘请外部人力资源专家。
1. 初选。人事部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初步合格者,寄发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招聘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考查,填写面试记录表;有必要时,可对面试者进
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以及笔相学 、外语能力的测试。
3. 录用。招聘组对所有复试者作出评价,提出录用或不录用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
后,发送录用通知书。对不录用者,最好发函通知,并致谢。
第十条 了解应聘人员的一般期望因素:
1. 较高的待遇与福利;
2. 便捷的工作地点;
3. 优雅的工作环境;
4. 公司声望;
5. 行业的发展性和前景;
6. 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雇佣关系;
7. 开明的领导;
8. 具挑战性、喜爱的工作;
9. 快捷的晋升机会;
10. 面试已给应聘者良好的形象;
11. 国内或国外培训、进修机会;
12. 公司正规,制度规章完备。
第十一条 面试注意事项:
1. 安排好适当时间;
2. 安排安静、雅洁、舒适场所;
3. 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
4. 与应聘者的对话,明确主题;
5. 要分配充分的面试时间;
6. 培养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
7. 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8. 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
9. 列举发问之重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