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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制度··车辆管理

3、 申请公务用车程序

1.

各部门人员工作需要用车,必须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交办公室统

一批准调配。

2.

用车申请一般应预先提出,市区用车提前半小时申请,长途出差至

少应提前半天以上,以利于办公室安排调度。紧急事件或特殊情况

可以临时提出申请。

3.

用车完毕,用车人必须在驾驶员的出车行车记录上登记签名。

4.

办公室派车时应考虑事情的轻重缓急,遵循重要工作优先、紧急工

作优先、申请在先者优先的原则。

5.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一车多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6.

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在办公时间公务用车,不必向总经理请示;总经

理助理及以上因私事需要用车,必须经总经理申请批准。

4、 事故处理和能源节约管理

    一律按《横店集团总纲》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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