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国庆节,放假 2 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
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
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