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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设计思路 

本绩效管理制度设计以激励机制为导向,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

体能动性和创造性。 

企业绩效评估须与组织战略目标相一致、相匹配,绩效评估系统要把员工的行为引导到组织的战

略目标上来,本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就是以目标管理为基础框架,从综合平衡的五个维度选择关键业

绩指标,形成一种新型的三层五维战略性绩效评估体系;本绩效管理制度包含公司、部门、员工三个

层面的绩效考核。 

 

第四条 设计原则 

为了更好的实现战略目标,更好的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为员工激励和发展提供更准确的参

考,按照以下原则设计绩效管理系统,充分体现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导向。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公司和部门层 KPI 指标后,在一年之内,绩效考核的指标、考核

标准和分配方式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 KPI 进行考核,据此形成了对各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

绩效薪酬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主要依据。各部门按照部门 KPI 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

门内部的考核实施细则,由部门经理主持实行内部二级分配。 

(3)公开原则:各级 KPI(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需由

目标承担者与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员工有知晓并充分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方法和结果的权

利。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

事实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坚决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

比排序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被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

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

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人力资源部统一对各部门的业绩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过程监控信息进行记录,

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当部门或岗

位的 KPI 因为其他部门或岗位的主观原因或职责没有有效地履行,而受到严重影响时,部门或岗位可

以在该项工作完成前 5-10 天内提起申诉。 

(9)激励原则:各级主管要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和使优者多得,差者少得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