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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E = 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  

 

TO = Technical Officer 技术干部  

 

  

《国家图书馆法案》及国家图书馆委员会  

 

  

根据1960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的《国家图书馆法案》[3],国家图书馆上设一个国家图书
馆委员会(Council of the National Library of Australia),其成员包括:一名由参议院选举出来的
议员、一名由众议院选举出来的议员、7名由总督任命的委员(其知识和经历必须有利于图书
馆的发展)。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委员会的主席由总督在委员中任命,副主席由
委员选举。委员会在需要的时候开会,主席必须参加;如果主席不能出席,可由副主席主
持。国家图书馆馆长的任命和待遇应符合《公务员法案》[6],国家图书馆员工待遇应符合
《公务员法案》。馆长的人选由委员会决定,图书馆每年必须向委员会报告其运行和财务管
理情况。国家图书馆不受联邦政府、省、领地的任何与税收有关的法律之约束。  

 

  

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改革  

 

  

NLA的员工属于国家公务员系统,其管理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与规定。国家公务员的录
用、提升、流动等管理方面的政策由公务员委员会(PSC)制订,其工资水平、工资政策、聘用
结构等方面的政策由劳动关系部(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负责,其工资支付和预算
等方面的问题由财政部(Department of Finance)负责,其普通员工的录用、全国性的培训和就
业等方面的政策由就业教育培训部(DEET)负责。  

 

最近几年,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都作出一

些新的规定。总的精神是:“在今天的公务员体系中,每一个管理人员都是人力资源的管理
者,其工作包括录用、领导员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员工交流等方面,……以实现员工
的个人潜力,改进机构的行为,达到预定的目标。”([7], p. vii)“人力资源的管理不仅仅是让
人们努力工作-这只是注重投入,而是让人们有效率地工作——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人力资源——人——是有效的公务员制度成功的关键因素。公务员制度的总体效率和效果
都直接取决于员工个人的选择和表现。”([7], p. 1)“要更有效地认识、开发和利用人的技能
和潜力,以提高机构的效率和改进机构的表现。”([7], p. 4)  

 

  

在这样的精神之下,采取了如下的步骤:  

 

  

1. 管理的改革导致了以成绩为标准的体系和文化。各个部委要求明确如何去达到政府的政策
和计划,如何分配人力资源和其它资源以达到此目标;  

 

2. 权力下放,使得管理者有灵活性和责任,来利用资源,达到目标;  

 

3. 将APS纳入全国的劳工关系议事日程中,将工资增长与工资制度改革和工作场所改革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