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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业绩的完成情况的核算方法与年薪制员工的核算方法相同)
第十条:奖励工资:
年度结束后,从当年经营中产生的净利润中提取 15%

 

比例 (包括年薪制员工的奖励年薪

及等级制员工的奖励工资来源),并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计算办法为:

该岗位对应点值*薪资调整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某岗位奖励工资=

*奖励工资总额

Σ(岗位点值*薪资调整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2、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该员工各月份考核成绩的综合结果,年度考核系数见下表:

薪酬通知、奖金通知见附表三、附表四
第十一条:等级制员工的考核与晋级、晋等、晋职的关系:
1

 

、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 A 级(优秀)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

职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2

 

、 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等级制员工连续二年考核为优秀或连

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
职等。
3

 

、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具体由集团、下属公司

及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拟订,呈报集团总裁、下属公司及事业部总经理核准后
执行。
第十二条:等级薪酬体系中各系列所对应的薪等空间是固定的(根据工作评价结果最终
确认),不存在无限的晋级与晋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