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2)1 寸免冠照片 4 张;
(3)《录用备案登记表》;
(4)经本人签章的《劳务派遣员工须知》;
(5)劳务派遣员工履历表;
(6)与湘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7)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上岗协议》;
(8)解除原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请于参保当月 18 号之前交于湘人公司,18 号以后交资料的员
工需延至次月参保。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不得有涂改迹象。
二、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程序
离职流程是为了统一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离职派遣员工的多种业务活动
与工作的交接行为,手续必须完备。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必须经本人签收并
存档。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月必须足月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明确薪酬、经济补偿
金等相关费用的数(金)额和结算截止日期。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 告知
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方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相关资料
交由湘人公司存档)。
第二步 结算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需要协助该员工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并在员工签
字之前结算好相关费用(如:经济补偿金、工资、保险费、代理费等)。
第三步 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
解除或终止《上岗协议》,出具《派遣员工离职通知函》交湘人公司后为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