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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章 信息技术管理

索引号 信息技术管理
004

第二节

硬件管理

4.5 采购部购置设备时应向信息技术部及时提供供货时间表,以便信息技术部调整工

作计划

4.6 所采购的设备须经信息技术部调试认可方能接收并记录台帐,并由采购部具体经

办人签字

4.7 若由于信息技术部工作失误,提供给采购部的设备配置信息错误而造成所购置的

设备无法使用,采购部应争取以退换的方式加以解决,若无法退换,应将设备作

为闲置物资处理,同时由信息技术部申请进行预算外审批,若审批通过则重新采

购所需的设备,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信息技术部承担,并计入信息技术部的考

核记录中

4.8 信息技术部若无法独立确定所需设备的配置,须尽早联系供应商,由供应商提供

解决方案

4.9 业务调度员须及时将设备购置信息反馈至需求部门和人员

4.10 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关键用户或兼职信息技术员在系统进行切换和试运行时应与信

息技术部人员积极配合,及时填写信息设备使用情况反馈表

4.11 信息技术部业务调度员须定期将信息设备台帐抄送一份给设备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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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设备更新流程 C-14-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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