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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导书

文件编号:C-FSDCKJ/XT-W016-1/0

仓库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 年 11 月 18 日

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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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仓库管理制度

6.1 仓库重地,严禁在仓库区吸烟,违者重罚 200 元。

6.2 仓库管理人员有责任及义务维持仓库的安全纪律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在仓库区逗留、玩耍、睡

觉、吃零食,违者罚款 20 元。

6.3 仓库管理人员要有高度警惕性,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意识

,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

爆、防

潮工作,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对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另外

放好,若发现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火灾或失窃的,仓库管理人员要负全部责任,按

防火防盗安全制度条例处理。

6.4 

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通风透气,物品的存放要做到分类清楚、标志鲜明、排列有序、安全整

洁。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保养,防止虫蛀、霉烂、锈蚀和老化,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6.5 

领取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凭主管级或以上人员签字后才有效发货,否则按私

自发货处理。扣罚 50~100 元,情节严重者除经济处罚外,给予解聘处分。

6.6 工具、物品的外借,须由部门经理同意,并且借出的物资要及时追回;最长不得

超过 5 天,如因特殊情况而未能及时交还的,须由部门经理签批,仓库管理人员每

周定期将外借超 5 天的物品名单张贴到公司的宣传栏。借出的物资损坏要赔偿。

6.6 

仓库常用物资要品种齐全、对路,在保证供应的同时,应努力降低库存数量并上报,防止积

压。积压要及时汇总,申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