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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员验收入库,并登记造册;

7.2 购置的各种办公用品,无论大小都应先入库后发放,入库时由办公

用品管理员逐件登记验收;

7.3 

  

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8.0 

 

办公用品领用

8.1 各部门内勤统一在每月 5 号前到办公用品管理员处领取;
8.2 普通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可领用一级消耗品内的所有物品,每季度

办公用品领用总金额不超过 50 元,如有特殊,报请副总经理批准;

8.3 总工级以上员工,可领用一、二级消耗品内的所有物品,根据实际需

求领用,不受金额限制;

8.4 新员工应配发的基本办公用品为:圆珠笔 1 支、软皮本 1 本;上述

办公用品由其本人到办公用品管理员处领取;

8.5 公用品出库时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
8.6 每个员工均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所有领用办公用品均逐一

登记在案;

8.7 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

芯、胶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9.0 办公用品使用  
9.1 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9.2 

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

   

(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
有关手续;

9.3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9.4 

 

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9.5 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10.0 办公用品报废  
10.1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

   

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到行
政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