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车辆管理制

制订部门

发行文号

发行日期

发行批准

总经办

2.3.1 保养

1)每行驶 5000 千米或指定保养里程由车辆管理部门指定人员送公司指定保养厂家定期

保养。车辆应由公司指定维修点保养,指定维修点由采购部、总经办共同审核筛选,填写

《指定维修点评定表》报总经理核准。服务期间由总经办进行考核。

2)车辆例行保养

车辆管理部门指定每部车例行保养责任人,做好例行保养工作,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例保工作是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修理,费用在 500

 

元以内电话请示总办主任批准执行,费用在 500 元以上由总办主任请

示总经理批准执行。维修完毕回公司后驾驶员需递呈《应急维修报告》补办签批手续,否则

费用不予报销。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

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2.3.2 维修及损失处理

1)若是因执行公务时发生车辆损坏与遗失,使用(驾驶)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及向

公司车辆管理人报备,并上报总经理后按批示处理。

2)若是私用时发生车辆损坏与遗失,应由使用人完全负担修理和赔偿费用,如失窃而寻

回,其中因寻回而支出的费用全部由使用(驾驶)人负担。

3)如使用(驾驶)人未经允许私自借与他人使用而造成损失的,全部损失费用由使用

(驾驶)人承担。

2.4   费用报销

2.4.1 司机或驾驶员行车用油应严格按规定执行,行车加油票据及路桥费票据按实报销,

发现做假行为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2.4.2 出车途中发生路桥费的,司机或驾驶员要在路桥费的票据后面备注说明及签名。车辆

过桥过路的票据,由司机或驾驶员负责保管,如有遗失,财务将不予报销。

2.4.3 报销人应按公司财务报销程序报销费用,发生的油费、路桥费票据应在 3 天内按程序

进行报销。

2.5   违规操作处理

2.5.1 因超速、超载、冲红灯、任意停车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的,罚款由驾驶人自行

——

梦幻田园管理模式

规章制度

 

第 2 

 

页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