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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负责按要求提供准确的绩效数据,不可无故拒绝提交数据或拖欠提交绩效数据;
2.2.5 负责配合做好绩效数据的稽核工作。

2.3.绩效异议申诉管理:

2.3.1 被考评人如果对考评结果存在异议,并确有事实依据的,可以绩效结果公布起 3 日内向人

力资源行政部申诉,人力资源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3.2 普通员工的绩效异议最终裁定权在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2.3.3 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绩效异议最终裁定权在总经理。

3.考核管理与实施

所有适用本办法并参与考核的人员,其考核方式由三部分构成:业绩考核(KPI80%+行为规

范考核 20%+月度奖惩考核。

3.1 业绩考核(KPI
3.1.1 指标制定与维护

3.1.1.1 各级管理者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各岗位职责要求,与其下属人员进行绩效面谈,确定下

属人员月度绩效指标和目标,编制《KPI 指标汇总表》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3.1.1.2 原则上,下级指标来自上级指标的分解,绩效指标数量以 5-8 个为佳,最多不超过 10 个,

力求体现关键绩效。

3.1.2 签订绩效承诺书

3.1.2.1 各级主管确定下属人员的指标后,填写《KPI 绩效承诺书》(见附件一),并由下属人员签

字确定,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后,依审批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

3.1.2.2 各责任人签字完毕后的《KPI 绩效承诺书》将作为员工月度绩效的考核依据,一式三份,责

任人、上级主管、人力资源行政部各持一份。

3.1.3 绩效数据的收集

3.1.3.1 绩效数据原则上应该从第三方获得,无法从第三方取得的,可以由本部门提交;
3.1.3.2 每月 10 日前,各级管理人员须根据签订的《KPI 绩效承诺书》,对相关下属人员进行上月

绩效沟通和面谈,并按要求填报《个人绩效评估表》中的业绩考核数据,完成相关考评工作;

3.1.3.3 绩效原始数据由各部门负责存档保管两年,以备稽核;
3.1.3.4 经上级主管审核无误后的绩效数据作为当月 KPI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衡量依据,并在《个

人绩效考核评估表》给出评分。

3.2.行为规范考核
    公司为加强员工日常行为的规范性,将员工的日常行为纳入考核项目,占月度总考核分数的 20%权
重。主要内容为员工的出勤情况考核、制度遵守情况考核。
3.2.1 出勤考核

3.2.1.1 根据员工当月出勤情况,依次予以计分,总扣分不超过 10 分;

     3.2.1.2 员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情形,依照相应方法计算为绩效考评中的扣分项目,具体

 

计算方式为:

项目

  迟到/次

  早退/次

  旷工/次

  事假/天

扣分

1

1

3

0.5

3.2.3 其它行为考核

3.3.1 根据员工违纪的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总扣分不超过 10 分;
3.3.2 具体扣分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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