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
银行帐户。新雇员工的银行卡将于第一次发薪日发给员工
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上月 27 日至本月 27 日),如有本
月未能计入的加班,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 3 日、10 日
3.51 中途离职:
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和医疗补助
费等)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
3.6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 个人所得税
2. 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大病、住房公积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住房公积
金为员工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放弃此项保险
3. 个人负担的工会会费
4. 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5. 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