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根据:《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婚假待遇
:《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广东婚假 3 天+晚婚假 10 天=13
天“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
”——
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 年 7 月 25 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3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
3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
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待遇
:90 天。具体参考《社会保险生育待遇》
二、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定义、享受条件、时间长短
1、年休假、
2、丧假、
3、病假
4、探亲假
三、我国的工时类型(名称、上班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加班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需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
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1、
标准工时制
: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 8 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 40 小时,用人单位
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
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
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分之 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2、
综合计算工时制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
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
工作时间超过 8 小时(或 40 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
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
付不低于工资 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
工资报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