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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管理

索引号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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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员工发展和管理

4.1 人力资源部应牵头组织成立职务聘任委员会,作为为职务聘任的工作服务的临时

性机构,公司职务聘任委员会统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事宜,建议相关部门分

管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发起,由相关部门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具有高级专业职务的人员和人力资源部经理、招聘管理员按一定比例组成该委员

会,由招聘管理员负责聘任工作进行期间的事务性工作

4.2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4.3 各部门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指数控制在专业技

术人员总数的 5-10%,中级岗位职数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35—45%

4.4 通过评审或者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

技术人员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时需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

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 4 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指毕业时间
和专业年限,下同),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技术职务 4 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 7 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且担任助理级
技术职务 4 年以上,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后,方可聘任相应
的专业技术职务(已通过大学 4 级及其以上外语水平考试或取得大专以上外语专
业正规学历者除外)。聘任时外语合格证不受期限限制

4.5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占本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职数

4.6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一至三年或不固定期限

4.7 根据管理权限,用人单位应与授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约

4.8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选拔使用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使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工作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特设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占职数)。

单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1)从外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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