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以及顾客导向的强化;
(3)公共行政体系内的市场机制以及竞争功能的引入(OECD,1990,1993,1995)。学者拉森和斯图
亚特(Ronson & Stewart,1994,P14-15)认为,它包括:(1)视人民为顾客,并强调顾客的价值;(2)创
造市场或准市场的竞争机制;(3)扩大个人以及私部门自理的范围;(4)购买者的角色须从供给者的
角色中分离出来;(5)契约或半契约配置的增加;(6)由市场来测定绩效目标;(7)弹性工资。
学者胡德(Hood,1991)特别归纳出其七项要点,认为新公共管理的特质为:
(1
) 在公部门之中放手给专业管理,这表示让管理者自己管理;
(2
) 目标必须明确,绩效必须能够加以测量;
(3
) 特别强调产出控制,重视实际的成果甚于重视程序;(4
) 走向分解的转变。分解(disaggregation)
的意思是透过小型政策领域的机关设立,而将大规模的部会分割开来;
(5
) 转变为更大的竞争性;
(6
) 重视私部门型态的管理行为;
(7
) 资源运用上的克制与节约。
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来看,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主张:第一,公共行政研
究的焦点在于结果而非运作的过程;第二,为了实际结果,公共行政应妥善运用各种市场竞争机制,以
提供更佳的产品或服务,同时在市场机制下,政府各机关一方面应如同企业般从供给者与需求的互动过
程中取得经费,另一方面也要与其它组织进行竞争;第三,配合市场导向和市场机制的运作,公共行政
也应强调顾客导向(Customer Driven)的观念;第四,政府应该扮演"导航者"的角色,政府的主要职责应
定位于确保各项公共服务与公共财货均可被顺利提供,但却不必要自己动手处理;第五,政府应推动法
规松绑的工作,今日的公共管理应改变过去唯法则是向的观念,更重视市场竞争、顾客需求以及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