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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以及顾客导向的强化;

(3)公共行政体系内的市场机制以及竞争功能的引入(OECD,1990,1993,1995)。学者拉森和斯图

亚特(Ronson & Stewart,1994,P14-15)认为,它包括:(1)视人民为顾客,并强调顾客的价值;(2)创

造市场或准市场的竞争机制;(3)扩大个人以及私部门自理的范围;(4)购买者的角色须从供给者的

角色中分离出来;(5)契约或半契约配置的增加;(6)由市场来测定绩效目标;(7)弹性工资。

学者胡德(Hood,1991)特别归纳出其七项要点,认为新公共管理的特质为:

(1  

) 在公部门之中放手给专业管理,这表示让管理者自己管理;

(2  

) 目标必须明确,绩效必须能够加以测量;

(3  

) 特别强调产出控制,重视实际的成果甚于重视程序;(4  

) 走向分解的转变。分解(disaggregation)

的意思是透过小型政策领域的机关设立,而将大规模的部会分割开来;

(5  

) 转变为更大的竞争性;

(6  

) 重视私部门型态的管理行为;

(7  

) 资源运用上的克制与节约。

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来看,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主张:第一,公共行政研

究的焦点在于结果而非运作的过程;第二,为了实际结果,公共行政应妥善运用各种市场竞争机制,以

提供更佳的产品或服务,同时在市场机制下,政府各机关一方面应如同企业般从供给者与需求的互动过

程中取得经费,另一方面也要与其它组织进行竞争;第三,配合市场导向和市场机制的运作,公共行政

也应强调顾客导向(Customer Driven)的观念;第四,政府应该扮演"导航者"的角色,政府的主要职责应

定位于确保各项公共服务与公共财货均可被顺利提供,但却不必要自己动手处理;第五,政府应推动法

规松绑的工作,今日的公共管理应改变过去唯法则是向的观念,更重视市场竞争、顾客需求以及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