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菲迪克 FIDIC)1999 年出版了 4 本新的合同标准
格式第一版
:
《施工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
推 荐 用 于 由 雇 主 或 其 代 表 工 程 师 设 计 的 建 筑 或 工 程 项 目
(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
。这种合同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
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
某些部分。
《生 产 设 备 和 设 计 -施 工 合 同 条 件 》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
Build)
,
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生产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这
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 承 包 商 按照雇 主 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
(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 EPC) /交 钥 匙 工 程 合 同 条 件 》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
可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加工或动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
项目或其他类型开发项目。这种方式,(i)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
更大的确定性,(ii)由承包商 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雇主介
入很少。交钥匙工程的通常情况是,由承 包 商 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
(EPC
“
”
),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 转动钥匙 时)即可运行。
《简明合同格式》
(Short Form of Contract)
,
推荐用于投资金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