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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专业人才 上一览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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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培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交验);

4.身份证复印件 2 份(原件交验),学历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2 份(原件交验);
5.《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延续注册提交);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延续注册提交)。

(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1.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 2 份;
2.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三)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

1.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申请表(一式 1 份,含 2 张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 1 份);
3.水利工程造价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1 份(原件交验);
4.工作业绩证明(1 份);

七、申请书式样(见附件 3-6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1.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2. 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认定
3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初审

九、行政审批程序:

1. 申请:按照水利部的布置和时间要求,申请人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行政审

批窗口提出申请。

2.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水利行政审批窗口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在接到申请的 3 个

“ ”

工作日(以下简称 日 )内,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如不完整,则应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补正;如不需审批或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当场做出不
受理决定,材料退回申请人;

如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即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凭证,

转承办人办理(1 工作日)。

3.初审:窗口承办人员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水利厅基建局,基建局组织有关人

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水利部,时间 20 天(从水利部通知的截止时间算起,不
计入审批承诺时限。水利部对申请人进行公示、公布结果、办证、发证所需的时间也不计入初
审时间)。

4.审批:窗口自收到审查机构送达的书面材料及意见次日开始在 17 工作日内办结,

包括窗口承办人员送水利厅基建局征求意见(7 个工作日)后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具体
答复意见(5 个工作日)、窗口负责人审核(2 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3 个工作日)。
受理后 18 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并应当
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 答复意见文书送达申请人(5 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承诺办结时限)。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8 日(不含定额站对申请人组织报名、考试,水利部复核、公示、打

印证书等前置时间)。
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