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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模为 8 万吨/日,2001 年 8 月运行,现评估资产约 1.0 元人民币,欠荷兰政府无息贷
款 4000 万元(地方财政担保借贷),由政府 12 年等额还完。
  该市将要引资建设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座,将采用 A2O 工艺,处理规模为 10 万吨/日,
概算投资约为 14000 万元,新建的管网和泵站的投资为 13,000 万元;另外,政府可能获得
的各种政策性建设补贴资金 2000 万元。该项目引资方案设计前提条件见下表 1。
表 1 







引资的内容名称

规模
(万吨/日)

资产/概算

(万元)

说明和备注

1

现 有 污 水 处

理设施

第 一 污

水 处 理

8

10,000

估计资产

2

债务

4,000

地方政府财政担保,
由政府财政偿还

3

计 划 引 资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施

第 二 污
水 处 理

10

14,000

概算

4

管 网 泵

12,000

为第二污水厂配套

5

政策性补贴

2,000

可用于管网建设

   

  该市政府此次引资的目的是: ① 为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泵站的建设筹集资

   

金。② 投资水务公司将打包同时与本市共同签订现第一污水厂和新建第二污水厂的特许经

   

营转让协议。③ 借此契机盘活国有资产,改革现有污水处理厂事业管理体制,引入先进的
污水厂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体制。
2 项目引资方案的设计
2.1 引资方案 1(投资商单独购买经营权)
  引资方案 1

   

的特点为: ① 投资水务公司(或联合体)单独在该市成立全资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再融资购买第一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全部投资、建设和经营的特许权。 

 

② 项目公司注册现金为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评估值(10,000

   

万元)。 ③ 项目公司首先采用

TOT

   

的方式用所有注册现金购买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 ④ 同时,项目公司采用

BOT 的方式与该市政府签订第二污水厂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协议,通过项目建设期股

 

 

东担保和第一污水厂资产抵押担保为第二污水厂的建设融资。 ⑤ 政府将变现的资金
(10,000

   

万元),委托本市排水公司来建设管理建管网和泵站。⑥ 原第一污水厂债务由当

   

地政府负责偿还。 ⑦ 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限等于第二污水厂的建设期限(3 年)
和它的运营期限(20 年)之和。此方案 1 的框图见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