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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部门月度现金流量的编制

5.2.1.1 每月 25 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在年度现金流量计划的基础上,

 

结合部门实际工作,编制下月现金流量用款计划。

5.2.1.2 各费用归口部门应按规定的科目及项目填报编制下月度现金流量计划。

(各部门编制的现金流量范围见附表 1,部门现金流量计划表见附表 2  

5.2.1.2.1 总经理工作部、运行部、综合部、营销部、管理部、技术部应按本部门编

 

制范围内每个不同科目填报现金流量。

5.2.1.2.2 商务部应按本部门编制范围内每个不同科目填报现金流量,另外对

燃煤需填报每船次的用款计划,对技改、科技开发、两措、技术开发、设备大中

小修等工程需按项目填报的用款计划,对土木修缮及材料款中单笔结算金额

超过 1

 

万元的用款项目,还需按明细填列。

5.2.1.2.3 财务部应按本部门编制范围内每个不同科目填列现金流量外,对融

资还本分利付息需按股东方名称进行填列,对借款及付息应按银行名称进行

 

填列。

5.2.1.2.4 二期工程指挥部填列现金流量计划时,对建安工程应按标段、对设备

 

工程按厂家、对其他费用按项目填列,对一般性的费用按总数填列。

5.2.1.3

 

各部门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经费用归口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

5.2.2

 

公司月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

5.2.2.1 财务部应对各部门编制的现金流量进行汇总平衡,编制公司月度现金

流量计划,经公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具体见附表 3

 

公司月度现金流量计划表。

5.2.2.2 现金流量计划的余缺处理:对于现金流量计划余缺,财务部要安排好资金

调度管理。对于现金流量计划缺口,财务部应及时拟定筹资方案,经总经理批准

后,

 

上报董事长。

5.2.2.3 根据董事长授权的贷款额度,

 

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2.2.4

 

构成要素

分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及筹资活

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分别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和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