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共 2

    

第 2 页

5.1.5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先凭核准后的《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

品,严禁带有本公司标志的任何物品;

5.1.6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应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保安方可放行;
5.1.7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5.2 车辆出入管理
5.2.1 车辆出入管理分类:
 A.送货车:指由公司自己的货车向客户送货上门,出门时需有当班前台工作人员签字核准

《物品携出证》;

B.公务车:指公司小车,外出时需持有《出车单》方可放行;

C.提货车:指客户自己安排车辆来我司提货,出入时均需当班前台工作人员签字核准后方

可放行出入;

D.送椰丝车:指给公司送原材料车辆,均需在保安处登记后,放可放行出入;
E.其它车辆:指外来人员洽公、供应商送货等;均需在保安处登记后,放可放行出入;
F.特殊车辆:指公司老板、老总车辆、政府部门车辆、本厂职员车辆均可以不用登记出入;

5.2.2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区时,必须下车推行进出。
5.3 物品进出管理

5.3.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样板、包裹进出厂区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5.3.2 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主任级负责人在出门条出厂货物一栏注明,

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5.3.3 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然后由收货人员接洽;
5.3.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4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5.4.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5.4.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5.4.3 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5.4.4 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4.5 来访人员报不清楚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5.4.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5 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5.5.1 携带违禁物品者;
5.5.2 边吃东西边走者;
5.5.3 无厂证出入者;
5.5.4 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人参观者;
5.5.5 已离职者。

5.6.严禁出厂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5.6.1 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5.6.2 货物出厂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出门条不符合者;
5.6.3 虽有出门条,但出门条注明货物未经相关部门主管签核者;
5.6.4 本厂车辆外出,无《物品携出证》或《用车单》者;
5.6.5 员工上班外出,无《出门条》者;
5.6.6 员工携带物品有出门条,但物单不符者。

5.7 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5.7.1 不可触及人身;
5.7.2 主要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5.7.3 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

解;

5.7.4 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6.突发事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