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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切罚款自行负责 ,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 8 )私自出车或将车辆借出,一经发现,对驾车人第一次罚款 300元,第二次除名;
( 9 )不能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停放在非规定的地方,出现损失责任自负;
( 10 )因违章驾驶而扣证,不能正常出车的,对驾驶员作停职处理;
( 11 )车辆未在指定位置停放,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 200元,第二次除名;
( 12 )发生责任事故,按次要、主要、全部三种责任,依次按直接损失的 10% 、 20% 、 25% 进行赔

偿;凡酒后驾车造成事故,不论损失多少,必须全部自行赔偿;

( 13 )因驾驶员未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被盗,遗失,按被盗视情节轻重按被盗车辆折旧净值的 50%--

100% 的比例进行赔偿;

( 14 )驾驶员因工作需要开车回家,必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将车辆开回,开回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有人看护的

停车场,不允许停放在路边等无人看护的地方,发生被盗按第 13 条执行;

( 15 )公司招聘驾驶员,由公司人力资源课负责,控股公司参与对驾驶员的招聘审查。

、各部门(各公司)用车流程

◆用车程序
( 1 )用车原则:本着统筹安排、节约使用的原则,控股公司车队有权对集团下属公司所有车辆合理调配使用。
( 2 )用车程序:
( 3 )各部门(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用车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

字后报送车队队长处预约,车队统筹进行公务车的派遣(部门组织活动原则上不派遣公务车);(次日下
午 4 : 30 点钟之前传控股公司车队队长办公室)

( 4 )各部门用车在 1 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送至控股公司车队,报

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 5 )用车人当天提出紧急用车申请,需经各部分管领导(分公司需由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填写统

一使用的《用车申请单》通知车队队长,说明用车原由、使用时间等,经办公室根据用车时间、事由、紧
急程度进行调度并在《用车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 6 )出行途中,用车人若更改或增加出行地点,须征得车队队长同意方可,驾驶员不得自作主张更改行使线路

和地点。驾驶员若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应与车队队长及时取得联系,说明事由;

( 7 )凡到达目的地后,等待时间不超过 2 小时。超过 2 小时者,车辆均送达即返,办事人员自行安排返回

园区;(接待客户除外)

( 8 )车辆使用完毕后,由用车人确认行驶里程并在派车单上签字,若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停车等费用,须由用车

人在车辆运行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此次用车任务结束,用车人须主动与车队队长联系,告之车辆已回,便
于车队队长能及时掌握车辆使用情况,安排下次车辆的使用。

◆车辆维修及保养
( 1 )公司车辆均统一定点进入控股公司指定厂家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和美容(美容、车内装饰配置、随车附件

及零部件更换等)。特殊车辆如因修理技术或其他原因要更换修理地点,必须报控股公司车队队长同意、
控股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维修地点; 

( 2 )驾驶员必须跟车维修、保养,需要核定外的费用及时与车队队长报告;

(3)  车辆维修、保养等审批权限: 500元以内(含 500元)的费用由车队队长签字; 2000 元以内(含

2000 元)的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及副总裁签批; 5000 元以上的费用报请董事长签字审批; 

◆费用报销
( 1 )公务车出行后,用车人应在驾驶员所持《用车申请单》和《车辆运行记载表》上签字,确认用车时间、出

行地点及所发生的费用。

◆驾驶员工作规范
( 1 )服从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工作任务。驾驶员遵照派车任务出车,不允许拒载或挑业务,不得私自出车、借

车和不及时出车,擅离职守;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培养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在接到出车任务后,须
在 5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等候;驾驶员每次出车返回后,必须立即电话告知派车人员,确保派车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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