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 10 天者;
3、 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 天者。
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专栏的
记录,各部门的记录,每日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制定月度
考勤表,并报财务处处理。
第4章 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相关领导审批,
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5章 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上级主管报知,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 1 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及以上由部门主
管及项目经理批准,报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 1 天以上经部门主管核准,由项目经理批准,并送
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项目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
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部门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
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的,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部门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确除因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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