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
第六条:考核内容
1、
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
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
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
的工作能力。
3、
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
任感和工作态度。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业绩考核
70%
业绩×70%+能力×20%+态度×10%
能力考核
20%
态度考核
10%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八条 考核机构
人力 资源 部: 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
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
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
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 考核周期
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
核周期。上半年:1 月 1 日-6 月 30 日;下半年: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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