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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

第六条:考核内容

1、

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

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

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

的工作能力。

3、

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

任感和工作态度。

考核内容

权重

综合考核得分

业绩考核

70%

业绩×70%+能力×20%+态度×10%

能力考核

20%

态度考核

10%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八条 考核机构

人力 资源 部: 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

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

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

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 考核周期

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

核周期。上半年:1 月 1 日-6 月 30 日;下半年: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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