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胜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三胜物资发展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总经理),
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
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
评定、审议。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不含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三种:年薪制、月薪制、谈判工资
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
年薪制适用于( )。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
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
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 4:2:4 。超额
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发放超额奖金。
第8条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特殊人才,根据具体情况
由行政人事部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9条 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
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
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0条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
工资级别。
第11条 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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