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物资采购应在采购供应合同订立后 3 天内归档。
第五条 凡由公司与其他单位协作、合资完成的项目,公司必须保存一整
套档案。
第六条 送交材料的部门,要填写《移交档案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接
交双方签字,履行交接手续。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
档的材料。
第七条 归档文件留存
1、因涉及合同履行,经办部门自留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履行过程中涉
及的其他部门由经办部门各送合同复印件一份;
2、与政府企业、业务单位之间的函件、联系单等由经办部门视情况自留复
印件。
第七条 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1、永久: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基本历史面貌、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
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保管期限为 50 年以上。
2、长期:凡是反映公司的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公司有查考利
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 16 至 50 年。
3、短期: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短期保
管。
第八条 档案管理
1、档案室应制订科学合理的档案分类方案,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
2、档案室应对全年档案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
统计;
3、档案室对保管期限己满的档案,应造册报总经理室批准后,予以销毁。
未经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4、档案室对己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和复制。
5、档案室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应立
即向董事会及总经理室报告,及时处理。
第九条 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1、公司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主要供公司内部利用,公司工作人员借出、查
阅、复印业务范围内的档案室资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借出、查阅、
复印非业务范围内的档案资料,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其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档案时,应持介绍信,并报请总经理批准,方
可接洽。
3、借出、查阅、复印只限于批准范围内的档案材料,不得随意扩大查、借阅
和复印范围,对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提供原件,如特殊需要,
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部门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
务和岗位职责。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
3、对接收入库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检索工具,为公司的各项
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守机密的规定,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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