⑻分两步开挖:第一步挖 1.5 米深台阶,然后挖机下台阶进行第二步开
挖;
⑼第一步放坡系数 1 0.5
∶
,台阶宽 1.5 米,用单排砂袋护坡。第二步放坡
系数 1 1
∶ ,用双排砂袋护坡;
⑽基坑边 2 米内不得堆土,2 米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 米;
⑾机械挖至距基底上 200~300㎜时,用人工配合机械清理;
⑿根据设计要求,不许挠动地基土,严格控制基底标高,不许超挖。
2.砂石垫层回填:
⑴根据图纸要求二次放线,施工单位自检后,监理验线;
⑵根据放线结果,进行布点→钎探→监理验孔→中砂灌孔;
⑶由甲方组织设计、勘察、城建质监和人防质监、监理、施工各方人员验槽;
⑷坑底平整碾压:如坑底含水量大,要通过甲方请设计方给出方案(建
议用片石处理),按方案处理;
⑸用级配良好的天然砂石进行回填,控制每步回填厚度不得超过 250
㎜,压实系标 0.97,由试验室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
⑹开挖和回填期间做好防雨措施,要求施工方在基坑外侧增设排水沟和
积水坑,并配备水泵,防止基坑被灌;
⑺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