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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或 IC 卡)均由乙方保管,但允许在乙方担

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中使用,使用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无需固定时间到甲方上班,对于乙方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遇相关检

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4.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5.乙方对甲方的经营亏损及对任何客户、第三人索赔等赔偿责任不负任何责任,由甲

方自行承担。

6.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配合参与,

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

 

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担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兼职)期间,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监理的各项目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行使
权力并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并按监理规范要求在监理文件或档案上签字盖章。

五、特别约定
1.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无特殊情况

 

乙方应积极配合。 但对于乙方未担任总监的项目或须乙方到修水县外配合检查的项目,甲
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县内每次 200 元,省内县外每次 500 元,省外每次 1000
元,路费及住宿相关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2.

 

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

3.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

重新办理聘用手续;若不续聘,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

4.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以下资料供甲方办理注册手续:
1)近期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可等领取

后再移交);

4)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5)本人满三年以上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当地政府规定的第一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如乙方不能成功注册

至甲方,若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所收定金不退回;若属乙方原因造成,则乙方退回定金。
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可协商确定,若继续合作则按本协议第三款第 2 条执行,若协商不成,
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

6、鉴于乙方所学专业为非建筑专业,若因乙方担任项目总监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罚款,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但乙方承担的费用以每年壹仟元为限。当乙方通过一级建造
师建筑专业增项考试后,乙方不再承担罚款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将监理工程

师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
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
外,并赔偿乙方壹万元整。

2. 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的,或乙方将执业印章

(或 IC 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
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以后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人民币壹万元
整。

3. 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甲方按协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