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升级过程中提供需要的乙方
相关证件及材料。
5、聘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乙方在协议有效期
内,甲方按每年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元)支付乙方基本工资,
支付日期从 200 年 月起,以银行储蓄卡的形式,每年定期支付
(日期为每年的 月 日)。
6、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继续教育
费、执业年检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7、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
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均由甲方承担。
8、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
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
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一个月
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
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乙方初始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9、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叁年,自 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