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南省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渐增加,预计到

2010 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年污水排放总量将达到 20 亿立方米,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达到

1000 多万吨。而目前湖南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难以满足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基本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
湖南预计投资 186 亿元,力求到 2010 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0%,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达到 95%。全省规划出“十一五”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共 154 个,总投资达 325 亿元。
为解决湘江流域 7 市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拟安排在湘江流域的环境治理重点
项目有 108 个,总投资 244 亿元。此外,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最集中、最严重的长株潭地区污
染防治力度,

“十一五”期间,拟在长株潭地区实施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36 个,占全省项目总

数的 23.4%,总投资 149 亿元。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建设的重要期间,投资需求大。目
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湖南各级地方财政投入;
污染企业环保投入,我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强制性
规定,便利污染企业的治污资金形成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之一;排污费收入;国际贷款。 

   

          三、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总量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由于水环境保护历史欠债多,各水域环境质量要达标,需加大投资力度。水污染治理
资金缺口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1、融资渠道狭窄。受“环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水污染治理融资渠道单一,
还是政府唱主角,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资本游离于市场之外,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财
政和排污收费。地方财政受各种因素制约,投入不足,远不能满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
需求,排污收费项目单一,标准偏低,收费资源流失严重,收费金额很有限。  2、融资机制
落后。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应该与经济体制相协调,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主要依靠市
场化手段解决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问题,已是公认的大势所趋。但目前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
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政府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仍然是其融资的主渠道,环境
保护市场化程度明显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3、融资权责不分。现行的治污投资体制没有明晰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环境责权和
环境事权,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没有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使用
者付费”原则,污染治理责任过多地由政府承担,企业和个人免费使用环境资源、环境公共
物品和环境设施,没有或过少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成本和风险。   

          (二)治污投资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水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及运营效率总的来看还是不尽人意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治理投资的良好市
场竞争机制。在水环保基础设施领域,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政府投资建设、事业单位管
理运营设施的模式,这种政府垄断模式从制度上排挤竞争,缺乏效率。 

   

          污染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低。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大部分污染企业都是自己建设处理
设施,自己运行管理,较少考虑通过委托合同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让

中国城镇水网

www.chinacitywat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