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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监理活动。
  
  4.工程现场实物质量控制工作不到位,有的监理人员现场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质量
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如对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监督机构签发的整改通知单未能跟
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在管理上没有完成闭合。
  
  5.平行检验工作流于形式或未开展,已开展的其检验频率也偏低,对一些重要工序
验收缺少监理的平行检验数据。
  
  6.项目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便携式检测设备,难以对质量做出定性定量的判断,如
对混凝土结构观感质量、砌体工程质量等验收记录中只有结论,没有具体平行检查数据。
  
  7、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组织质量验收。
  
  三、处理意见
  
  本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履行质量责任较差的 6 个项目的监理企业(详见附
件)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通报批评的监理企业必须对照检查组
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
查,对未整改或整改复查后不符合要求的,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和落实现场质
量监理责任制。要加强监理人员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以增强监理人
员责任感,提高监理项目管理水平。要完善专业监理人员的配置,以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确保现场监理质量。要加强现场质量监控,认真落实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工作,确保监
控到位,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管
部门报告,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二)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监理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主
要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过程旁站情况、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
跟踪及落实情况等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 监理企业
  
  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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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曾庆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