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 5 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
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
4.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表 2-7)
表 2-7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
区别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组织形式
不同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
法人资格
可以是法人型企业,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
资格的合伙企业,法人型企业独立对外承
担责任,合伙企业由合作各方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组织机构
不同
合营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实行单
一
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可以采取董事会负责制,也可以采取联合
管理制,既可以由双方组织联合管理机构
管理,也可以由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
三方管理
出资方式
不同
一般以货币形式计算各方的投资
比例
以合同规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以非
现金投资作为合作条件,可不以货币形式
作价,不计算投资比例
分 配 利 润
和 分 担 风
险 的 依 据
不同
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
分
担风险
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和分担风险
回 收 投 资
的 期 限 不
同
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
资本
允许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
资,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
中国合作者所有
5.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程序及方式(表 2-8)
表 2-8 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程序及方式
项目
内容
一般程序
(1)确定发起人并成立筹委会
(2)形成公司文件
(3)提出改制申请
(4)资产评估
(5)产权界定
(6)股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