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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海拔高程超过 2000m 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

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 2000~3000m 为 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 为 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 为 1.3

海拔高程 4001m 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

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

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个数,加上定值 1,作为附加调整系

数值。

K

     

浮 动 幅 度 值 :发包人和勘察人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浮动

幅度为上下 20%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勘察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

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在上浮 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表 1.1:通信工程勘察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勘察阶


工程类型

一阶段勘

(%)

二阶段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

通信管道及光(电)缆

线路工程

80

40

60

微波、卫星及移动通
信设备安装工程

80

60

40

表 1.2:通信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项 目

计费
单位

收费基价

(元)

备注

直线内插
法斜率

1

通信管道

L≤0.2

km

1000

起价

 

0.2<L≤1.0

1000

3200

1.0<L≤3.0

3560

2733

3.0<L≤5.0

9026

1867

5.0<L≤10.0

12760

1467

10.0<L≤50.0

20095

1200

L>50.0

68095

1200

2

埋式光(电)缆

线路、长途架
空光(电)缆线

L≤1.0

2500

 

1.0<L≤50.0

2500

1140

50.0<L≤200.0

58360

990

200.0<L≤1000.0

206860

900

L>1000.0

926860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