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
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
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l2 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
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4 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24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 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 1200 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 600 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
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
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4、智能卡系统工程;
5、通讯系统工程;
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9、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10、广播系统工程;
11、会议系统工程;
12、视频点播系统工程;
13、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
14、可视会议系统工程;
15、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
16、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