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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的 C、Φ 值,并注明其试验方法,不能以场地勘察资料中所提供的宠统值代替。
  2.4 勘察单位必须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
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的讨论和研究,并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勘察工作。??
  三、深基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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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根据场地条件、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取最
佳设计方案,以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和缩短工期。
  3.2 深基坑工程设计除必须保证基坑本身在暴露期间的安全外,还必须保证邻近建
(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安全。支护设计必须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
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
  3.3 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书,应保证支护结构有足够的强
度、稳定性及安全度,对支护结构周边土体要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应提供不同挖土深
度时支护结构的变形和顶点位移计算数值。
  3.4 当采用锚杆作为支护结构的弹性支承时,宜先进行必要的现场锚杆抗拔试验,取
得可靠的数据,如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在施工时实际张拉获得的数据来修正原设计。
  3.5 设计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完整的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应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
面布置图、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支护结构大样图(配筋图)、支撑系统结构大
样图(配筋图)、连接节点大样图、基坑开挖剖面图、降(止、排)水设计图。
  3.5.1 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着重说明①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 ;
②监测要点;③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④对周围建(构)
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保护措施;⑤基坑周边堆载限值;⑥基坑暴露时限。
  3.5.2 总平面布置图应准确表示①地下室轮廓和开挖轮廓线;②围护结构、支撑系统、
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③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
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线位置。
  3.5.3 监测元件的预留(埋)平面(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
竖向的位置,其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足进行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3.5.4 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排水沟、放坡、管线、止水帷幕、支护
构件、支撑构件和离开开挖边线 3 倍于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
基础。
  3.6 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深入施工现场,当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
告不相符时,应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
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深基坑工程施工
  4.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并根据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预先编
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4.2 施工方案除具有常规内容外,还应特别强调①执行设计总说明中所规定的施工程
序的技术措施;②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③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④对
邻近建(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线的保护(观测)措施;⑤应急抢险措施。
  4.3 施工方案须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会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经
会审确定的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审,并报市建设主管
部门审查备案。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
织设计进行施工和验收。
  4.5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观测数据接近设计预警指标时,必须及时报告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