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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⑤《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 号

⑧《荆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荆建设发[2007]80 号;

⑨其它国家、省、市有关监理工作要求的法律、法规要求。

2)工程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原则

工程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原则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2)要求为: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1)及时整理:监理资料应按项目工程进度情况整理与工程进度同

步,按照时间控制节点进行整理,例如:

①策划文件,如:监理规划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在第一次工地

会议上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分部工程施工前编制、审

批完毕。

②质量控制文件,如:材料、设备报验申请表 A9 应在材料、设备投入

使用前填写审批完毕。

③记录文件如,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应当天记录,特殊情况第二天补

写,不得事隔多天再补写。

④评价文件,如: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小结、总结等,应在分部

工程、单位工程完成相关检测、检验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

(2)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