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
使用期限届满
,土地使用者
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
获批准
的;
d)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
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
的;
e)
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
经核准报废
的。
2.
——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1)税率分为:
比例税率
、
累进税率
(
全额
累进税率、
超额
累进税率)和
定额税率
;
2)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
流转税
、
所得税
、
财产税
、
资源税
和
行为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
种。
§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
甲级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
1. 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 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制度
1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一年内
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2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
30
日前
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
四年
;
3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
不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
b)
申请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的;
c)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的;
d)
前一个注册期内
工作业绩
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
暂停执业手续
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
受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的;
f)
因
工程造价
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
处罚
执行完毕
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五年
的;
g)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
决定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三年
的;
h)
被
吊销
注册证书,自被
处罚决定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三年
的;
i)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
撤销
,自被
撤销注册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三年
的;
j)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
其他
情形。
5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6 继续教育,分
必修课
和
选修课
,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
60
学时
。
2.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
3 年检验 1 次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无
工作业绩
;脱离工程造价
业务岗位
的;未按规定参加
继续教育
的;
以
不正当手段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证书
》的;在建设工程
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
的;
涂改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证书
》和
转借专用章
的;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以造价员名义从业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
30
小时
/3
年
;
§2.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