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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行业标准。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地方法规建设和标准制定。如陕西省修订完善了《陕
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强化。 十一五 期间,我们建立并完

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 任职考核等 10 余项基本的安全管理
制度,有效支撑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如湖南省印发了《建设工
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安徽省对施工现场采取
包括暗查暗访在内的多种检查形式,重庆、广东等地也积极创新,不断推动建筑安全生产
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十一五 期间,我部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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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 、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等多项
专项安全检查。仅在 2010

年 打非 专项行动中,全国各地共开展执法行动 21166 项,检

查在建工程项目 43441 个,查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4101 起。各地都注重加强安全监
督检查工作,如北京市 2010 年全年检查工地 52427 个,河南省 2010 年共检查建筑施工企
业 4128 家、工程项目 16166 项,排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样板引路,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 2009 年底,我部在浙江宁波召
开了全国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会,对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据统计,

十一五 期间全国累计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32000 多个。各地大力推动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如黑龙江、浙江、陕西等地不断完善安全标准化的管理措施,
福建省组织编印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有力
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事建筑安全生产的干部
职工和广大企业的干部职工辛勤劳动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肯定成绩,是为了鼓舞士气、坚定信心、继往开来,进一步
做好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认真研究问题,深刻分析问题,积极想办法、出主
意,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就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二、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
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 十一五 时期,虽然每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在下降,
但事故总量仍然比较大。2010 年共发生事故 627 起、死亡 772 人。

  二是较大及以上事故仍然较多。十一五 期间,全国较大及以上事故年均发生 33.2 起、
死亡 138.6 人。尤其是 2010 年较大及以上事故出现反弹,起数和死亡人数比 2009 年分别
上升了 38.10%和 37.36%。2010 年发生两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地区有江苏(4 起)、四川(4
起)、辽宁(3 起)、北京(2 起)、河北(2 起)、内蒙古(2 起)、吉林(2 起)、广东(2
起)、贵州(2

起)。 十一五 时期还发生了 6 起重大事故,分别是 2010 年 8 月 16 日吉林

梅河口事故,死亡 11 人;2008 年 12 月 27 日湖南长沙事故,死亡 18 人;2008 年 11 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