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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有疑问的问题,应提交试验室试验,然后再决定能否使用。对施工中可能碰到的薄弱

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预见性的指导意见。

6.4.2 试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对本工程使用的混合料进行标准试验,作出能否使用

意见。

6.4.3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施工用机具进行检查,并做好开工前的监理准备工

作。

6.4.4 每天随时抽检到现场混合料的实际含水量、松干密度、实干密度、拌和均匀度等,如

实际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 1%以上时,指示承包人洒水增补,发现颗粒分离现象,摊铺

前应予补拌均匀。

7、排水管道工程(开槽埋管)质量控制的监理措施

7.1 管道中心线、标高

(1)开槽平面放样应根据管道轴线控制桩和沟槽宽度放出沟槽开挖边线;

(2)采用坡度板控制管道标高,对施工单位设置的坡度的合理性加以认定校核;
(3)坡度板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方可使用,在每项工序过程中应经常校核。

7.2 钢板桩围护

(1  

) 钢板桩应为工厂制造成品,其机械性能、型号、规格、质量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

范规定;

(2  

) 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必须逐根用 1m 长无变形的桩段

作通过试验,符合通过标准可重复使用。

(3  

) 检查施工单位保证沉桩轴线位置的正确和桩的竖直,控制桩的打入精度,防止板

桩的屈曲变形和提高桩的贯入能力所采取的装置及措施的可靠性。

7.4 沟槽开挖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沟槽开挖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支撑系统、降水措施

及安全措施;

(2)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人员的组成情况,材料、机具及设备的进场情况,能否满足施工

组织设计要求;

(3)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4)复查沟槽开挖的中线位置、断面形式、沟槽高程,严防槽底土坡超挖或扰动破坏;

(5)经常检查巡视工地,对现场安全施工进行动态控制;。

(6)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7.5 管道地基与基础

(1)基础施工前必须复核坡度板的标高。

(2)认真验槽,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管道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