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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原材料及混凝
土生产检测实验工作。
2 .本细则依据下列文件编制:
(1)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设计的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
程场道道面工程设计图纸。
(2)《民用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H5007-2000)。
(3)《民用机场飞行区水泥混凝土道面面层施工技术规范》
(MH5006-2002)。
(4)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
技术要求。
(5)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
(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2000。
(7)《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054-94。
(8)《公路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94。
(9)新疆哈密机场复航改扩建工程监理规划。
(10)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
3.承建单位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
承建的工地实验室自行完成;监理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
抽样检测由第三方实验室完成,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 25%抽
检。
4.承建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
的现场实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单位审批,其内容包括现
场实验室资质、实验设备及签定情况、实验项目、实验机构设置
和人员配备等情况。
5.凡用永久工程的原材料,承建单位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
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监理和业主,经审批后方可采购。
6.承建单位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
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交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
进行整理分析,实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监理审核。
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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