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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类似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对比审查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区别对待。
  (1)两个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条件不同,其新建工程基础以上部分可采用对比审

查法;不同部分可分别采用相应的审查方法进行审查。

  (2)两个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根据两个工程建筑面积之比与两个工程分项工程量之比例

基本一致的特点,可审查新建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或者用两个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以及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预结算是正确的,反之,说明新建工程预结算有问题,找出差错原因,加

以更正。
  (3)两个工程面积相同,但设计图纸不完全相同时,可把相同的部分,如厂房中的柱子、放架、屋面、

砖墙等,进行工程量的对比审查,不能对比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图纸计算。

  3、分解对比审查法。是把一个单位工程,按直接费与间接费进行分解,然后再把直接费按工种和分部

工程进行分解,分别与审定的标准预结算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对比分析审查法一般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全面审核某种建筑的定型标准施工图或复用施工图的工程预结算,经审定后作为审核其他类似

工程预结算的对比基础。而且将审定预结算按直接费与应取费用分解成两部分,再把直接费分解为各工种工
程和分部工程预结算,分别计算出他们的每平方米预结算价格。

  第二步,把拟审的工程预结算与同类型预结算单方造价进行对比,若出入在 1%—3%以内,根据本地区

要求,再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解,边分解边对比,对出入较大者,就进一步审核。
  第三步,对比审核。其方法是:

  (1)经分析对比,如发现应取费用相差较大,应考虑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工程类别及其取费项目和

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材料调价相差较大,则应进一步审查材料调价统计表,将各种调价材料的用量、
单位价差及其调增数量等进行对比。

  (2)经过分解对比,如发现土建工程预结算价格出入较大时,再进一步对比各分项工程或工程细目。

在对比时,先检查所列工程细目是否正确,预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发现相差较大者,再进一步审查所套预算
单价,最后审核该项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4、其他审查方法。

  (1)全面审查法。对于一些工程量比较小、工艺比较简单的工程,编制工程预结算的技术力量又比较

薄弱,可采用全面审查法。此方法具体审查过程与编制预算基本相同,比较全面、细致,经审查的工程预算
差错比较少,质量比较高,但工作量大。

  (2)重点抽查法。重点审查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补充单位估价表,计取的各

项费用的计费基础、取费标准等。此方法审查时间短,重点突出,效果好。
  (3)利用手册审查法。把工程常用的预制构配件,如洗池、大便台、检查井、化粪池、碗柜等按标准

图集计算出工程量,套上单价,编制成手册,利用手册进行审查,可大大简化预结算的编审工作。

  (4)筛选审查法。建筑工程虽然有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是他们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造价、用工量在每个单位面积上的数值变化不大,把这些数据加以汇集、优选、归纳为工程量、造价、用工

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并注明其适用的建筑标准。这些基本值犹如 筛子孔 用来筛选各分部分项工程,筛下

去的就不审查了,没有筛下去的就意味着此分部分项的单位建筑面积数值不在基本值范围之内,应对该分部

 

分项工程详细审查。此法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

 

 

结算汇总必看

1  

、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 1200 万元,

另外还有 200 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

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
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

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
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

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2  

、 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

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
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

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清单项的变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

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
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

 

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 ⑴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