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丧假应附相关之证明文件。
第2条 社会保险
1.
公司为公司全职员工缴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第3条 津贴
1. 通讯津贴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不同职位全职员工发放相应的通讯津贴。
1.1
总经理实报实销;
1.2
副总经理级至职员级、核心技术族资深级至员级标内实报,具体标准如下:
1.2.1
副总经理级:800 元/月;
1.2.2
总监级:500 元/月;
1.2.3
副总监级:400 元/月;
1.2.4
部长级、副部长级及高级经理级、核心技术族资深级、高级:300 元/月;
1.2.5
经理级、副经理级、高级主管级、核心技术族中级:100 元/月;
1.2.6
主管级、职员级、核心技术族助理级:50 元/月。
2.
伙食津贴
全天工作日时由公司免费(半福利?)提供一份工作午餐。
3. 贺仪与奠仪(限转正后)
3.1 全职员工在司工作期间(转正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凭结婚证于注册
后一个月内报人事行政中心,公司将致价值人民币 元整的物资;
3.2 全职员工在司工作期间(转正后),传统节日期间,包括:春节、端午节及
中秋节,公司将致价值人民币 元整的物资。
3.3 职员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一个月内,
由员工凭亲属死亡证明,员工所在部门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至人事行政
中心登记,公司将致价值 人民币元整的物资。
4. 驻外津贴
4.1 实际工作与应聘入职为不同地点且具备有以下任一条件的工作人员为驻外人
员:
4.2.1 为了完成某项专项任务,由公司委派,驻外工作超过一个月,在驻外
期间发放驻外津贴;
4.2.2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由公司委派,长期驻外工作期间发放驻外津贴。
4.2
根据行政级别对应不同额度的驻外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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